2010年9月20日星期一

香港公司報稅與審計理解的誤區

香港公司審計報稅
內地很多的企業以為自己的業務不是在香港發生,所以就不用交稅,從而連核數師審計報告都不做,其實這是完全違反香港公司法的。
一間香港有限公司,無論你在世界任何地方做生意,無論你有沒有盈利,都需要每一年做一份核數師審計報告向稅務局作出交待。交待完之後如果你的盈利確實是境外所得,無論你的盈利是多少香港稅務局都無權向你征收利得稅。
相反,如果你沒有向稅務局交代,就是一種瞞稅的行為,是刑事罪。其實,核數師審計報告的用途除了是向稅務局申報財務狀況之外,如果你將來要融資、借貸,核數師報告也是一份最主要的證據,向你的融資對象說明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盈利能力。
其實,內地很多的企業以為自己的生意不是在香港當地做,就不用報稅的錯誤認識是來源於一些規模小、沒有專業能力或者公司沒有香港注冊會計師去處理核數報稅事宜的代理公司。
因為它們本身並不懂得香港的公司法及稅務條例,以至不懂如何處理報稅的問題,就索性告訴客戶不用報稅,而客戶由於不知實情聽信了對方的講法,最終出現問題是要公司董事自己去承擔法律的責任。服務范圍包括提供的月結或年結入賬、報稅、核數、預備公司秘書文件、免費作稅務和財務安排顧問及咨詢等,歡迎客戶隨時來電垂詢。
法定審計
在香港注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必須按照公司法例,每年進行一次以法定審計基准呈報財務報表。在香港,只有香港執業會計師,才可進行法定審計,並簽署法定審計報告。我們致力為客戶的業務提供積極正面的輔助,並獨立地為各股東呈報財務報表,履行上市公司核數師的責任。